掛失有一年半以上的小紅,
(ps:我家胖子的霹靂超猛小50機車)
在上上週,彰化某派出所通知尋獲
於是乎,春假放假的他拉著我一起去迎接小紅回家~

在我的"幻想"中(相信也是一般沒經驗的人的想像中),
就是填個表格、蓋個章,
不到5分鐘,就能拖著小紅去給機車行修理修理...
但在一開始還沒見到小紅前,
我們就已經等了約4倍以上的我以為的處理時間(也就是20分種以上),
才終於見到"理應"是小紅的機車...

那瘦小、破爛到可以直接進垃圾場的小黑,
是的,他是黑色的...
原來整部車子,只有車牌是原來小紅的部份
其他都是屬於一台該報廢而沒報廢的機車

警察先生完全沒料到會是醬的狀況...
於是乎只好查查那台該報廢的小黑的引擎號碼,
卻發現該台小黑並沒有報失竊,
這下該有警察先生麻煩的摟~
不過這不干我們的事,
因此條子伯伯,得上系統去註銷掉找回小紅的單據
改為只找回車牌

但這小小的動作,卻讓我們等上了n個五分鐘(n>4)
其間,另外一個警察叫我們先去附近吃中餐,
吃完中餐後,條子伯伯也不過才把原先的單據做線上註銷、改單據而已
不過這不是警察伯伯故意讓我們等的,
從我們表明來意的那一刻起,
就有個警察一直坐在桌前處理我們的案件、表格
不過~那個系統還真夠慢的,等的有夠久的~

跟我們接觸的那兩個警察都很客氣,
一直跟我們說抱歉~
唉~最後只能領小紅的牌位回家,
不知道是該開心少花修理機車的費用,
還是依然沒有尋獲小紅而遺憾~
(註:從約莫11點20幾到派出所,離開時已經一點出頭了)

所以阿~下次有失竊車找回時,先請警察幫你確定一下引擎號碼是否相符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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